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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2016-11-23  点击:[ ]

哲学社会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材料、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的范围、分类

(一)本办法所称的物品,是指学生实验和教师进行科研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二)材料:凡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纸质用品。

(三)易耗品: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二、经费计划审批

教学实验用物品的经费管理学院宏观控制,各系具体实施的办法。每年各系根据所开实验需要实际消耗量,预算经费指标,填报申请计划数,经学院行政主管领导统一平衡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领取年度经费指标。

三、采购、验收与报销

(一)物品的采购。由实验室根据实验先后,分清轻重缓急,拟定采购计划,实验室主任汇总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二)购进的物品入库时,保管人员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认真核对所购物品的数量和规格是否符合,仔细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合格。验收合格后,填写物品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存库房,一份作为报销凭证,一份供系(部)记帐人员记帐凭证。

(三)凡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文件夹、订书机等)和劳动保护用品均不作为低值易耗品做采购计划。

(四)发票经主管领导签章后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帐务管理与检查

(一)实验中心办公室人员根据保管人员开据的验收单,及时做好所购物品的系流水总帐和分类帐。

(二)每年年底,记帐人员要向学院上报一次材料帐,内容包括:上期库存,

 

本期购进,本期消耗,本期结存等数量。

(三)每年年终进行实验室工作检查时,由各系对系实验室所购物品的合理性,帐务管理的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后向院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

五、保管、领用和回收

(一)保管人员要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类存放;

(二)领用物品必须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领用一般材料,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经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审批,对主要材料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做到合理使用。

(三)领而未用或剩余的材料等要及时回收重新记帐,并由退料人员填写,退料单,同时说明质量情况。

六、报损和核销

库存材料和易耗品属于正常范围的损耗由保管员根据损耗数字作出记录,按学期汇总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核销。

 

 

 

 

 

 

 

 

 

                                                   哲学社会学院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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